第266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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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朱强撇了撇嘴,关好门,走到何景慧面前坐下,一把从她手里抢过杯子。

    “追?被你拽了那么久,朱姻早就跑得没影了,还怎么追!”

    朱强喝了口水,缓缓吐出一口气,问道:“别跟我绕弯子了,说吧,那男的是做什么的?”

    虽然朱强猜到男方家里大概率很有钱,不然何景慧也不会是这副表情。

    不过,他依然不可能完全同意两人在一起。

    毕竟谈恋爱结婚,关键还得看男方的人品!

    如果男方喜欢在外瞎玩乱搞,那朱姻嫁过去,日子肯定不会好过。

    没错,物质条件很重要。

    但朱强始终认为,家庭和睦更重要,小两口恩爱、日子美满才最要紧。

    跟这些比起来,所谓的物质也就没那么重要了。

    当然,基本的生活保障还是得有。

    男方可以赚得不多,但人必须勤快!

    朱强自己就是这样的人,他也希望女婿如此。

    “这个人啊,其实你也认识。”

    何景慧微笑道。

    “我认识?”

    朱强一听就愣住了,在脑海里反复搜寻,半天也没想出是谁。

    自己不过是个出苦力的搬运工,认识的都是普通人家。

    有钱人当然也认识,可那是老板,根本不会正眼瞧朱强一下。

    至于年轻人,朱强压根没怎么接触过。

    哦对了,倒是有——朱姻的几个同学,可那些都是女孩子,肯定不是何景慧说的人。

    “到底是谁啊?我怎么可能认识有钱人?”

    朱强不耐烦地追问。

    “你在电视里见过的。”

    何景慧仍不肯揭晓答案,继续吊着朱强的胃口。

    听到这话,朱强整个人一愣——电视里的?该不会是那些上了年纪的企业家吧……

    想到这里,朱强沉下脸说:“何景慧,我你老母!你要是敢把阿姻嫁给比咱俩还老的糟老头子,我非活活掐死你不可!”

    就算那些人再有钱又怎样?

    半截身子都入土了!

    朱姻嫁过去,能有什么美满生活才怪。

    “喂,说话就说话,别我老母啊。”

    何景慧翻了个白眼:“再说了,那也是你老母,怎么?丈母娘就不是老母了?”

    要不是心情好,她现在就得跟朱强大吵一架。

    “哎哟,那你倒是快点说,到底是谁啊!”

    朱强彻底没了耐心。

    明明是女儿的终身大事,何景慧却偏要拖拖拉拉不说清楚,搞得他心烦意乱!

    “好好好,我说。

    那个人就是港岛的首富,这下你知道了吧。”

    何景慧笑眯眯地说道。

    然而,听了何景慧的话,朱强“噌”

    地从椅子上站起来骂道:“你老母!你竟然想把阿姻嫁给鲍船王?”

    阿姻的男朋友是唐永闲?我没听错吧

    鲍船王都多大岁数了,比朱强年纪还大。

    而且鲍船王有好几个女儿,年纪甚至比朱姻还大!

    如果朱姻真嫁过去,岂不是天天要看人脸色?

    毕竟朱姻出身普通人家,和鲍家根本是两个世界的人。

    听到朱强的话,何景慧也怔了一下,她无奈地解释道:“不是鲍船王,是唐永闲啊!”

    朱强会误以为是鲍船王也不奇怪,毕竟鲍船王从首富之位退下来还没多久。

    港岛大多数普通人整日忙于生计,哪有闲心去留意富豪榜的变动。

    就连何景慧,也是在得知朱姻去视觉影业面试后,才特意买了报纸,查看董事长唐永闲的信息。

    谁知这一看,真让何景慧大吃一惊——唐永闲如今竟是港岛首富,简直令人瞠目。

    要知道,鲍船王是来港打拼了大半辈子才登顶首富的。

    而唐永闲从崭露头角到坐上首富之位,似乎只用了短短几年。

    真可谓长江后浪推前浪,前浪倒在沙滩上!

    “什么?唐永闲?他不是排在第二吗?”

    朱强微微皱眉。

    他早些时候在电视上看过相关报道,只知道唐永闲是个年轻人,白手起家,创办了不少优质企业。

    其中最为人熟知的,自然是视觉影视、视觉电视台及其旗下院线。

    毕竟普通民众总是更关注娱乐领域。

    那些脍炙人口的电影和电视剧,早已让视觉影业成为港岛的娱乐霸主。

    就像最近热播的《上海滩》,朱强最爱看的这部电视剧,正是视觉影视出品的。

    “那都是老黄历了。”

    何景慧起身拿来报纸,放到朱强面前:“你看看日期,再看看头条的标题和内容。”

    朱强定睛看去,报纸日期很新,是前几天的。

    头条标题写着“港岛首富易主,唐永闲成功登顶”,内容细数了唐永闲几年来的商界战绩,并罗列了他的身家信息。

    “真是没想到,唐永闲居然把鲍船王给挤下去了。”

    “厉害,真厉害啊!”

    朱强感叹道。

    他对唐永闲这个人,同样佩服得很。

    不为别的,就凭唐永闲没依靠任何人,是真正的白手起家。

    吃过苦、熬过难日子的朱强深知,白手起家的难度堪比登天。

    几乎要集齐一个男人该有的所有优点,还得加上运气,才有可能成功。

    其中的艰难,可想而知。

    所以港岛这么多年,也仅仅出了唐永闲这一个。

    至于鲍船王和李黄瓜等人,其实算不上完全的白手起家,他们的父辈都曾给予帮助。

    不管帮助多少,有人帮总比没人帮好,这是毋庸置疑的。

    正因如此,唐永闲能登上港岛首富之位,朱强既崇拜又为他高兴。

    这个年轻人,确实不得了。

    想到这里,朱强忽然意识到什么。

    “你刚才说,阿姻的男朋友是唐永闲?我没听错吧?”

    直到这时,他才反应过来,震惊地问道。

    538:唐永闲刚好喜欢朱姻这种不图物质的

    何景慧笑吟吟地说:“你现在才反应过来,脑子真是转得慢。”

    她看着朱强震撼的模样,觉得很有意思。

    事实上,不管换作是谁,大概都会像朱强这样反应。

    毕竟唐永闲是港岛风云人物,不知多少女人想成为他的伴侣。

    而朱姻,显然就是那个幸运儿。

    “没想到,真没想到……我明白是怎么回事了。”

    朱强面色复杂地坐回凳子上。

    他知道朱姻去视觉影业面试的事。

    其实对于女儿当演员,朱强既不支持也不反对。

    不支持的原因很简单:他觉得娱乐圈太乱,毕竟港岛还有社团势力。

    那些社团往往不讲道理,见到漂亮女演员就强行邀约吃饭,是常有的事。

    如果遇到不守规矩的,女人很可能变成祸水。

    所以朱强一点也不想支持。

    而不反对的原因,则是出于对女儿的溺爱。

    从小到大一直如此,朱强早就习惯了。

    只要朱姻想做的事,除非涉及原则问题,朱强最后基本都会答应。

    没办法,谁让他生的是女儿呢。

    要是儿子,一个大耳光就扇过去了,问题简单得很。

    “怎样,看你的样子,好像也不是很兴奋嘛。”

    何景慧望着自家丈夫说道。

    “那可是唐永闲,怎能不叫人激动?”

    朱强摇头道。

    “那你为何一脸愁苦?”

    何景慧问。

    “很简单,据我所知,唐永闲身边有两位女子,一是郑雨玲,二是周惠敏。”

    朱强语气认真,“郑雨玲是最早跟随唐永闲的人,在他未崛起时便已相伴,可谓糟糠之妻。

    而周惠敏,则是唐永闲最为宠爱的那个。”

    “有她二人在,阿姻想进内室,恐怕难如登天。”

    “外室或许可能,但真能进得去吗?”

    朱强看向何景慧,“港岛美貌女子众多,唐永闲或许一时为朱姻的容颜所动,却未必会予她名分。”

    “若到头来一场空,倒不如不与唐永闲牵扯?”

    尽管朱强认可唐永闲的成就,却不会盲目赞成女儿与他交往。

    两人终究活在两个世界。

    倘若唐永闲日久生厌,将朱姻抛开,朱强纵有通天本事,也无法为女儿讨回公道。

    说句难听的,怕是连唐永闲的面都见不上。

    “我也想过这些,但我觉得并非问题。”

    何景慧淡然道,“如今是什么年代了,别总用旧观念看待男女之事。”

    “说句不中听的,就算朱姻谈过恋爱,难道往后就嫁不出去了?不如趁唐永闲现在对朱姻有意,凭本事去争取那些奋斗一生也未必能得到的东西。”

    “再说,我相信朱姻可以。

    她向来不是贪图物质的性子,而唐永闲这般富豪,恰恰就喜欢她这样无所求的女子。”

    朱强默默望着妻子何景慧,心中对她那番话很是不满,甚至一股火气渐渐涌起,填满胸膛。

    “你是把阿姻当成替你赚钱的工具吗?你这到底是在养女儿,还是在卖女儿?”

    朱强的想法很单纯:只愿朱姻一生幸福快乐,生活上吃饱穿暖便足矣,别无他求。

    然而他深知何景慧是怎样的人——当初结婚时,她并非势利之辈,可随着时间流逝,受周遭邻居影响,她也觉得世上什么都比不上钱财。

    偏偏朱姻生得标致,邻里常夸她日后必嫁豪门,带携朱家飞黄腾达,莫忘了这些老邻居。

    自那时起,何景慧渐渐成了唯利是图之人。

    并非说这样不好,人活着总需要钱、需要开销。

    但朱坚信,靠己方为根本,而非倚仗他人。

    多年来,为维持家庭和睦,朱强不愿为此与妻争执,可如今事关女儿,他再也按捺不住,将积压心底的话尽数倾泻而出。

    “朱强,当年嫁给你时我不懂世事,才苦了这么些年。

    但我们吵归吵,我从未提过离婚,也没让你丢过脸。

    我何景慧做得如何,你看得见,邻居们也看得见。”

    “如今好不容易能靠女儿过上好日子,你倒说我卖女儿?”

    何景慧冷笑看向朱强,“女儿难道不是我生的?当年我肚上挨一刀才取出阿姻,后来疼得几天几夜合不上眼!我受了这般罪,就不能享女儿的福?”

    “你真当我是你们朱家的保姆不成?”